A. 私人维修房屋如何维修工人意外险?
您可以咨询商业人寿保险公司,选择您需要的赔偿金额和较少的赔偿金额。
B. 我家装修,工人让我帮我出事故
1.员工与雇主之间存在人身依赖关系。员工根据雇主的指示和要求为雇主提供各种劳动。员工无权独立工作。雇主可以随时改变员工的工作内容,修改工作计划。员工的工作在雇主的监督下.雇员利用雇主提供的生产条件和场所,以雇主的名义从事劳动.员工的劳动义务不能转移,必须亲自履行.以劳务支付为目的,即只要雇员提供劳务,即使没有达到雇主预期的结果,雇主仍然必须支付雇员的报酬。承包关系是什么? 承包一般是指双方关于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另一方接受并支付一定的报酬。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为承包人,接受承包人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为定作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承包合同是承包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包包括加工、定制、维修、复制、测试、检验等。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承包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包人将承包的主要工作交给第三人的,应当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定作人也可以终止合同。雇佣和承包的区别: 1.不同的风险承担者。在雇佣关系中,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危险、事故或损失一般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在合同关系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由完成工作的承包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定作人的指示过失造成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就业活动中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追偿。前款所称就业活动,是指在用人单位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员工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就业活动。第十条规定,承包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择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就业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对雇员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或者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C. 私人装修工人意外摔死,雇主有责任吗?
如果有证据表明雇主履行了安全义务,则无需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下:
1.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的治疗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第二十条侵犯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取得利益的,按照其取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取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与侵权人就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4.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接受劳务的一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本身受到损害的,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果上门维修人员发生意外,如何扩
案例:
新华网成都8月13日电(记者刘大江)家政服务员在帮助用人单位工作时发生事故,用人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四川省富顺县一名家政服务员在打扫窗户时意外摔死,但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事后,法院裁定用人单位向家政服务员家属一次性赔偿12万余元。
目前,本案已进入实施阶段。
法院发现,自2001年以来,王友勤和他的丈夫谭冰一直在为陆家提供家庭清洁服务,并同意每周清洁一次。2006年1月26日9时许,谭在清洁客厅窗户时,铝合金窗扇突然脱落。他从三楼摔了下来,当场死亡。事后,受害人家属未能就赔偿问题与卢协商,向法院起诉。经富顺县法院和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卢一次性赔偿谭冰家属死亡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12万余元(已支付1.5万元)。
判决生效后,卢拒绝履行。2007年8月2日,谭冰的家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法院向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依法传唤卢到法庭进行法律教育。经教育,卢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先支付6万元,余额于2007年12月5日前偿还。
D. 找人修太阳能热水器,如何处理意外死亡
这取决于与维修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实际的雇佣关系。
如果找人修热水器,找维修公司,维修公司派维修人员,跟你关系不大;
如果你直接找维修人员来维修,其实是有雇佣关系的,要根据事故原因来判断你的责任。
E. 有辆车要我修理。我找朋友修理,朋友又找别人,修理工修理时突然意外死亡
没有人想发生这种事,但既然已经发生了,你是第一个维修人员,所以这种事情又被你摊开了。
F. 别人来我们家修东西出事怎么办?
这是必要的。你们之间已经形成了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这里不要提亲戚。如果处理不当,以后关系就会破裂。你必须拿出住院手术和后续补贴。这与家庭困难无关。你可以推迟付款。
G. 在维修过程中,如果维修人员发生事故,如何赔偿
一、一次性工伤死亡补贴:26955元×20倍=539100元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一次性工亡补贴标准;
(2)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二、丧葬补贴:6个月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上年度6个月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以职工月薪为标准,无生活来源的配偶每月40人%,其他亲属每月30岁%;儿童支付至18岁,60岁以上亲属一般支付至死亡。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按照职工自身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岁%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个%。
H. 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怎么办?
人有一夜之间的灾难和祝福,月亮有阴晴圆缺。工作中,亲戚朋友突然受伤住院。这时,问题来了。工作中受伤是工伤吗?工伤标准是什么?如何识别?如何赔偿?工伤保险怎么说?这些问题会让我们头疼,找不到方向。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指出,到2020年,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将达到80%%这说明,80%上述工人可以通过工伤保险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如果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如何通过工伤保险保护自己,尽可能减少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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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我是家电维修人员,上门经常遇到一些用户说我经常找你修东西我该怎么回答
你应该分析用户说这话的意图。你只是想和你保持密切的关系。老客户希望在价格优惠、维修质量有保证、所用材料上更换正品零件。有些用户从来没有要求你修理电器,但他们可能也这么说。
作为维修服务人员,遇到这种情况,要知道,一般不要面对面暴露,以免大家尴尬,可以回答:我们的新老客户都一样,材料质量有保证,费用合理,你放心。
J. 我是修理工,上门服务维修时发生了事故。我们是劳动就业关系还是劳动合同关系?
如果是个人,那就是雇佣关系。
如果此时发生事故,雇主也会赔偿。
但是,劳动合同关系中可能没有多少赔偿。
如果你是某公司的修理工,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公司委派修理,赔偿方便应该是你所在的公司,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