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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维修金与维修基金有什么区别
发布日期: 2022-01-03 09:25  浏览:141

A. 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和维修基金有什么区别?

   

   维修基金(复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业主向专项账户支付一定标准的资金,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该物业区域内的公共部件、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修事项。维修基金由物业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缴费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个人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着房屋的存在而存在和丢失,不会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改变。当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通过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根据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房[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建筑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单位出售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出售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出售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B. 专项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基金有什么区别?

   

   投资分红保险划算吗?大病分红保险,投资保障两不错! 1.专项维修资金是《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概念;专项维修基金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概念。2.《物业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因此专项维修资金属于行政法规规定的概念;《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因此专项维修基金是部门规章规定的概念。3.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住宅物业和住宅小区的非住宅物业或与单栋住宅建筑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主要适用于商品房和公共住房售后物业,也适用于非住宅商品房(《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4.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的主体是业主;专项维修基金区分商品房和公共住房出售。商品房支付主体是购房者(《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公共住房出售后支付主体是购房单位,其次是购房单位,其次是购房者(二是购房者的共用设施设施设施改造。购房者缴纳的商品房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公共住房出售时,售房单位提取的基金属于销售单位,购房者缴纳的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7.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方式由《物业管理条例》授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但到目前为止,两个部门还没有制定具体的收取、使用和管理方法;专项维修基金由建设部制定,由具体收取、使用和管理规定。惠泽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专项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基金在管理规定、支付主体、具体使用范围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不能偏执地认为专项维修基金等于专项维修基金。

   

C. 什么是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一般是指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

   

年10

   

月30

   

日建设部第142

   

2008年以来,财政部联合签署并发布了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年2

   

月1

   

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基础、承重墙、柱、梁、地板、屋顶、室外墙壁、大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道、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和监控系统。

   

缴纳标准:

   

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金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5元%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第一金额为当地房屋改造成本价的2%。

   

(二、销售单位按多层住宅不低于销售款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什么是维修基金? ]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D. 维修基金是什么意思?,必须交吗

   

维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储备基金,是专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期满后大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每个居民在购买新房时都需要缴纳维修基金。换句话说,必须缴纳维修基金。

   

住房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住房公共设施专项基金和住房本体维修基金。住房公共设施专项基金简称专项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中的余额资金也转移给房屋的新产权所有人。

   

   

(4)专项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指什么扩展阅读:

   

通常,每个居民在购买新房时都需要支付维修基金。换句话说,维修基金必须支付。如果他不支付,会对你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害。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共设施专项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住房公共设施专项基金,简称专项基金,主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公共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支付,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公共维修基金转移给行业委员会,行业委员会行使管理权。

   

E. 专项维修资金"与"专项维修基金"有什么区别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专项维修、更新、改造资金。专项维修资金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管理。

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场所进行维护、维护和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并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1.两者的收费单位不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国家收费,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收取,并出具专项维修资金专项收据。物业费由物业公司收取,用于物业日常服务费用。
2.收费周期不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次性收取,不得在资金使用前再次收取。物业费属于日常费用,按月收费,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周期收费
3.用途不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公共区域和公共设备设施的中修、大修和更新。物业管理费用用于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管理、维护、小修和办公费用。
4.两者的托管单位不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初期由政府指定部门托管,后期由行业委员会托管。物业管理费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收取。

   

F. 维修基金是什么意思,必须交吗?

   

   维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储备基金,是专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期满后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每个居民在购买新房时都需要缴纳维修基金,因此必须缴纳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共设施专项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共设施专项基金简称专项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中的余额资金也转移给房屋的新产权所有人。中国的房屋维修基金制度始于1998年和2004年。房屋维修基金演变为房屋申请产权证时必须支付的费用。其支付标准也从最初的开始"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5%-8%缴交"。根据2007年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社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属于全体业主。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资金一般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多年来,房屋维修基金的名称发生了几次变化。1998年,它被称为房屋维修基金,后来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的比例如何?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
1.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金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5元%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第一金额为当地房屋改造成本价的2%。
(二、销售单位按多层住宅不低于销售款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扩展资料: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柱、梁、地板、屋顶等。;公共部分是指室外墙壁、大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在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拥有和使用的水管设备、配电电缆设备、电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由房管局管理,申请过程复杂。
启用房屋维修金
根据2007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电梯等。但《办法》规定,要支付维修资金,必须遵循"双2/特别多数原则"也就是说,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由房地产行政部门或者相应管理部门备案

只有经过审查和批准,我们才能成为一家银行。业主先后到相关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等部门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申请专户银行拨款等九大事项。

   

G. 如何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买房入住后,大家最关心的是房子的质量。如果出现漏雨等质量问题,房子需要维修。这时,我们会想到买房时支付的房屋维修基金。那么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呢?房屋维修基金的比例是多少?如何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

   

   

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共设施专项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共设施专项基金用于物业共享部分、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中的余额资金也转移给房屋的新产权所有人。

   

二、房屋维修基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商品房销售时,买卖双方应签订相关维修基金交付协议,买卖双方应按购房款2-3%向售房单位支付维修资金的比例。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存款现行标准为:90元/平方米高层(含电梯多层)、5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

   

三、如何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件和设施损坏后的维修和更换。房屋主体报内外墙、柱、梁、地板、屋顶等。公共部分包括外墙、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备包括上下管道、电梯、消防、车库等。

   

一般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社区,房屋维修基金由房屋管理局管理,但申请程序非常复杂。房屋维修基金的支出应遵循双2/特别多数原则"也就是说,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只有在讨论通过后才能申请。未设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由物业办理申请手续。如果没有物业,社区可以申请。到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申请专户银行划拨资金后,方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柱、梁、地板、屋顶等。;公共部分是指室外墙壁、大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在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拥有和使用的水管设备、配电电缆设备、电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由房管局管理,申请过程复杂。

   

应用范围

   

1、维修基金只能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和设备进行大修、更新和改造时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确定的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房屋需要大修、专项维修、更新的,可以在施工合同中支付约定的预付款,但最高预付款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账户上留下相当于一个月活动资金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以上是关于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以及如何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等相关问题的答案。购房指南提醒消费者,最好支付房屋维修基金,因为一旦房屋过了保修期,就很难让开发商承担责任。因此,了解房屋维修基金的相关知识是非常必要的,以了解购房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必要时维护其合法权益。

   

(2015年发布了上述答案-12-28.现行相关购房政策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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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和公共维修基金有什么区别?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根据建设部《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版》(建房权[1998]213号)的规定,对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的基金。单位出售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出售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出售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业主向专项账户支付一定标准的资金,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该物业区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设备的维修事项。2008年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原法律文件的基础上,对专项维修资金的收集、管理和使用作出了更详细、更明确的规定。

事实上,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公共维修基金的延续。从本质上讲,两者基本相同。但由于年龄不同,名称不同,本质上是相同的标的物。2007年《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颁布后,原公共维修基金统一更名为专项维修基金。

   

I. 专项维修基金与公共维修基金的区别

   

   没有区别。公共维修基金是早期的名称,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2008年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改变了名称。

建设部、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第一阶段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5元%至8%。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按买受人总购房款2%~3%按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房屋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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