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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发布日期: 2022-01-11 23:30  浏览:162

Ⅰ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您好,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规范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践确定,是根据买方总购房款的2%至3%股份支付,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社区业主,不计入房屋销售收入。1、维修基金只能在保修期满后对公共部件、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确定的标准分摊费用比例。维修基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2.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如果房屋需要大修或专项维修或更新,施工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可以支取,但最高预付款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账户上留下相当于一个月活动资金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支付房屋维修基金的注意事项
注意保留支付凭证
现在购买新商品房时,房屋维修基金应按规定支付。具体费用为房屋交易价格的2%~3%,一般由开发商收取,然后转移到房屋管理部门。在社区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由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监督。业主在支付时,应注意保留支付凭证,并在后期卖方或需要使用维修基金时使用。
2.房屋维修金的使用范围
房屋维修基金主要用于公共部位的维修或改造,但如果不使用这部分费用,所得利息应纳入维修基金账户,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否则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不仅需要归还相应的款项,还需要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的约定。

   

Ⅱ 什么时候开始交房屋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是在交房拿钥匙的时候交的。
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能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和设备进行大修、更新和改造时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确定的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房屋需要大修或专项维修更新的,可以在施工合同中支取约定的预付款,但最高预付款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三)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账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资金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Ⅲ 什么时候交契税和维修基金?

   

各地规定不同。有的地方规定交房前缴纳房屋契税,有的地方规定签订合同后10天缴纳房屋契税。根据目前的主流操作,期房房屋契税的缴纳时间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房产证时缴纳房屋契税。

   

房屋交付后尽量不要超过一年,否则要缴纳滞纳金。我相信很多人都很关心这个问题。一般来说,他们在申请房产证时会批准缴纳契税。一般顺序是买房-交首付-办理贷款-贷款审批-审批合格-进入交房流程。贷款批准后,开发商打电话给你交房。这时,你需要批准缴纳契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契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性质证明的当天。

   

   

(3)贵阳市维修基金何时缴纳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经批准减免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不再属于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减免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减免税款。

   

第八条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性质证明的当天。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申报纳税,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批准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条纳税人办理纳税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出具契税完税凭证。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等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Ⅳ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房屋维修基金本金由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筹集。利息用于出售住宅建筑的专用公共部件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利息不足的,由业主分担。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用于公共设施的维护、维护和更换;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维修房屋本身。两者界限明确,不得混淆挪用。

通常,在交付房屋之前,业主应支付房屋维修基金。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如果业主觉得自己交维修资金比较麻烦,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交。

   

Ⅳ 急!!支付贵阳市公共维修基金。

   

   规定:第七十九条商品房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应当将首期专项维修资金足额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代收专项维修资金。
西安市维修资金缴纳标准如下:
商品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无电梯):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90元/平方米;
小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2、房改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如下:
(1)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存入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入的首期维修资金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一次性从收款中提取维修资金。
3.拆迁安置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7层以下,无电梯):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90元/平方米;
小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90元/平方米。

   

Ⅵ什么时候交房子契税和维修基金?

   

签订购买合同后,应在办理房产证前缴纳房屋契税。

   

维修资金可在办理入住手续前缴纳。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性质证明的当天。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申报纳税,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批准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等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土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品房业主在办理住房入住手续前,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6)贵阳市维修基金何时缴纳扩展阅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缴纳税额及免税情况如下:

   

1.契税税率为3-5%,契税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前款规定的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契税计税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交易价格;土地使用权赠与和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和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和房屋交换是交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价格的差额。

   

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核实。

   

3.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土地、房屋所有权以外汇结算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免契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担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用房的土地、房屋;城镇职工第一次按规定购买公共住房的;因不可抗力丧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免契税的项目。

   

二、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修资金缴纳标准及使用范围如下:

   

1.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金额为当地住宅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2.业主存入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基础、承重墙、柱、梁、地板、屋顶、室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塘、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文化体育设施、共用设施设备等。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网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Ⅶ 契税个人维修基金什么时候缴纳?

   

   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备案时缴纳契税,交房时缴纳维修基金。
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应在备案日期后90天内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应当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每天增加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在房屋交付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对于第一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资金之日起30日内,将支付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Ⅷ 什么时候开始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在交房前开始缴纳。
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能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件、公共设施和设备进行大修、更新和改造时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确定的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外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购买国债或者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房屋需要大修或专项维修更新的,可以在施工合同中支取约定的预付款,但最高预付款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三)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账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资金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Ⅸ 什么时候交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应在交付房屋后和办理房权证前缴纳;此时,支付有点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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