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品房可以暂时不交维修基金和契税吗?
商品房不急着办理房产证也需要按时缴纳契税,否则会产生滞纳金。不交维修基金就不能办理产证。
购房契税一般在交房前缴纳,部分在办理公积金抵押贷款前缴纳,并在收到纳税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每个地方的存款标准都不同,详见当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有关条例》: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在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性质证明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申报纳税,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批准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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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贷款买房,契税和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交房时,按照规定,以现行制定契税政策,个人购房实行差别化税率。
契税征收标准: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购买的普通商品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1%执行;
2.户型面积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即实际税率2%;
3.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按4%征收契税率;
4.购买非普通住房、两套以上住房和商业投资性房地产,按4%的税率征税。
3. 公积金贷款买房已经交了维修基金,但是不能贷款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买房,已经交了维修基金,但是不能办理贷款。在这种情况下,你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方法是转商业贷款,基本可以通过。第二种方法要求开发商把维修基金还给你。
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含义。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根据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称为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市居民购买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并执行法定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区别
区别一:贷款利率不同:
5年以上商业贷款的基准利率为4.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利率为3%.25%。
区别二:贷款比例不同:
同一套房子,如果所在城市的商业贷款是第一套,可以贷70%,那么第一套纯公积金贷款几乎可以贷80%。
区别三:贷款流程不同:
申请商业贷款时,应在办理过户前审核贷款,公积金贷款在办理过户后审核贷款。
区别四:审批时间不同:
商业贷款批准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公积金贷款约为40个工作日,比公积金贷款快。
区别五:贷款来源不同:
商业贷款的来源主要是商业银行等贷款机构筹集的公共资金,而公积金住房贷款是公积金支付者支付的资金。
区别六:不同用户群体:
商业贷款对所有合格的公众开放,而公积金贷款只对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开放。
区别七:利息用途不同:
商业贷款的利息是商业行为的利润,属于相关投资者,而公积金的利息有政策规定,只能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
区别八:审批机构不同
商业贷款主要经银行批准,决定权在银行;公积金抵押贷款需要经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决定权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只是执行机构。
区别九:年限和金额不同:
不同的银行和不同的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商业贷款可以选择更长、更灵活、更高的还款期限。
区别十:二套房不同
商业贷款对第二套抵押贷款的政策限制更多,利率更高;公积金贷款受第二套抵押贷款政策的影响较小,也可以享受优惠利率。
综上所述,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不仅利率不同,而且在审计和第二套住房贷款方面也不同。同时,它还提醒购房者,在找工作时,最好找一个能为你支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这样你在选择贷款方式时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4. 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审批制度,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所有专用存款账户
根据财政管理部门对预算资金管理的需要和预算单位资金的特殊性质,对预算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实行审批制度。经财政管理部门批准开立的财政预算单位基本建设资金专用存款账户、预算收入汇款专用存款账户、售房收入专用存款账户、住房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专用存款账户、个人公积金专用存款账户、购房补贴专用存款账户、,
5. 商品房可以暂时不交维修基金和契税吗?
商品房不急要按时缴纳契税,否则会产生滞纳金。
不交维修基金就不能办理产证。
购房契税一般在交房前缴纳,部分在办理公积金抵押贷款前缴纳,并在收到纳税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每个地方的存款标准都不同,详见当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有关条例》: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在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性质证明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申报纳税,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批准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6. 购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正式的做法是在办理房产证时支付。这部分钱不属于开发商,而是专业资金,由行业委员会管理。
7.什么时候交全额购房契税和维修基金?
签订购买合同后,应在办理房产证前缴纳房屋契税。
维修资金可在办理入住手续前缴纳。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性质证明的当天。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申报纳税,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批准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等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土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品房业主在办理住房入住手续前,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7)中国人民银行维修基金如何扩展阅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缴纳税额及免税情况如下:
1.契税税率为3-5%,契税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前款规定的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契税计税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交易价格;土地使用权赠与和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和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和房屋交换是交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价格的差额。
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核实。
3.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土地、房屋所有权以外汇结算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免契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担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用房的土地、房屋;城镇职工第一次按规定购买公共住房的;因不可抗力丧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免契税的项目。
二、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修资金缴纳标准及使用范围如下:
1.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期金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2.业主存入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基础、承重墙、柱、梁、地板、屋顶、室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塘、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文化体育设施、共用设施设备等。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网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8.什么时候交房子契税和维修基金?
签订购买合同后,应在办理房产证前缴纳房屋契税。
维修资金可在办理入住手续前缴纳。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性质证明的当天。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申报纳税,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批准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等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土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品房业主在办理住房入住手续前,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8)中国人民银行维修基金如何扩展阅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缴纳税额及免税情况如下:
1.契税税率为3-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适用契税税率
确定情况,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契税计税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交易价格;土地使用权赠与和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和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和房屋交换是交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价格的差额。
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核实。
3.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土地、房屋所有权以外汇结算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免契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担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用房的土地、房屋;城镇职工第一次按规定购买公共住房的;因不可抗力丧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免契税的项目。
二、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修资金缴纳标准及使用范围如下:
1.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期金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2.业主存入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基础、承重墙、柱、梁、地板、屋顶、室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塘、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文化体育设施、共用设施设备等。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网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9. 如何计算成都周边地区的维修基金?怎么交,交几次
1.问:什么是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答: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问:哪些房屋需要建立专项维修资金?
答: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屋所有人的房屋需要设立专项维修资金。
3. 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答: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实行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业主决策、专款专用、统筹监管的原则。
4. 问:谁监管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答: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专项维修资金的统一收集、监督管理,区(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专项维修资金的存款和使用。
问:什么是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答:共用部分是指整个房屋的主体承重结构、外墙、门厅、楼梯间等在使用和功能上为整个建筑服务的部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业主、用户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文化体育娱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营业停车场及相关共用设施设备的房屋。
6. 问:谁应该支付房屋维修资金?多少钱?
答:房屋维修资金首次缴存的主体是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业主)。商品房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由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按以下规定缴存:(一)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3的电梯.5%存款,未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存款。(2)购房者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支付配备电梯的房屋.5%存款,未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存款。
问:商品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成本价是多少?
答: 自2004年4月1日起缴纳商品房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的,成本价按以下标准计算:五城区(含高新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按1100元计算;位于其他区(市)县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按下表所列标准计算:
地区标准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都江堰市720元/㎡;
崇州市600元/崇州市㎡;彭州市、大邑县、金堂县、蒲江县550元/㎡;邛崃县和新津县500元/㎡。
问:具体如何计算开发商和业主首次应缴纳多少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答:比如金牛区配备电梯的物业,开发建设单位每平方米应缴纳的维修资金为:1100×3.5%=38.5(元)业主每平方米应缴纳的维修资金为:1100×2.5%=27.5(元);未配备电梯的物业,开发建设单位每平方米应缴纳的维修资金为:1100×3%=33(元),业主每平方米应缴纳的维修资金为:1100×2%=22(元);郫县配备电梯的物业,开发建设单位每平方米应缴纳的维修资金为:720×3.5%=25.2(元)业主每平方米应缴纳的维修资金为:720×2.5%=18(元);未配备电梯的物业,开发建设单位每平方米应缴纳的维修资金为:720×3%=21.6(元)业主每平方米应缴纳的维修资金为:720×2%=14.4(元),其他区(市)县等等。
问:维修资金在哪里交?怎么交?
答:业主收到付款通知后,严格按照付款通知批准的金额、专户银行、账户等信息到银行收费窗口存款,银行出具付款凭证。
10.问:维修资金存入银行后有利息吗?
答:专项维修资金自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之日起,每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结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