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计算领取钥匙的维修基金和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中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
一、首套房缴费规定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购买的普通商品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契税按1%执行;
2.户型面积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即实际税率1.5%;
所购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3%征收。
二、二套房缴费规定如下:
购买非普通住房、两套以上住房、商业投资性房地产(商铺、办公楼、商务公寓等。)按3%的税率征税。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房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1.商品房销售时,买卖单位应当签订房屋维修基金交付协议,买受人应当按照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支付房屋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属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现行标准为:90元/平方米高层(含电梯多层)、5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
㈡ 期房是交钥匙的时候交维修基金的钱,还是房产证的时候交?
这位朋友一眼就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因为是口头协议,所以不涉及任何违约金。契税和大修基金按照现行规定直接交给政府,而不是开发商收取~! 但是小产权的开发商很难说~开发商说了算怎么收,收多少?~
㈢ 必须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才能拿到钥匙吗?
根据有关规定,抄袭买受人应当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10日内申报契税,但根据实际操作情况,买受人一般在办理产权证、立契转让时缴纳契税。对于公共维修基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产权证、立契转让时也会收取维修基金。开发商本身不是契税和维修基金的收款部门,只是代收代缴。
也就是说,当政府有关部门收取契税和维修基金时,他们正在申请产权证书和契约转让。对于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要求买方在取钥匙前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的问题,关键是买方和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协议。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买方必须先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然后再取钥匙,买方应按照本协议向开发商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买方必须在取钥匙前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开发商无权要求买方先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
㈣ 维修基金是做什么用的,按什么比例收取?!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业主向专项账户支付一定标准的资金,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该物业区域内的公共部件、共用设施和设备的维修事项。维修基金由物业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缴费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个人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着房屋的存在而存在和灭失,不会因具体业主的变化而改变。当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由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维修基金的收费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房、办理产权转让的总房价的2%计算~3%的比例支付给物业所在地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使用。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物业维修基金专用账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账户是业主在该物业范围内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该账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同时,银行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账户,以显示业主所有维修基金的使用和保留情况。维修基金的使用和补充应由业主大会决定。【编辑本段】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1。维修基金只能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设备进行大修、更新和改造时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确定的标准分摊费用比例。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和更新费用的备用基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住宅需要大修或专项维修更新的,可以在施工合同中支付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不得超过项目总额的30%。(3)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从维修基金账户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费用,除外。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定期公告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1。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与专户银行核对维修基金的存款情况,并在物业范围内公布。2.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上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维修基金的存款情况。3.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剩余情况。4.个人业主可以凭维修基金发票到开户银行查询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留存情况。如果物业因拆迁而丢失,业主可以持相关证明从银行提取账户余额。
㈤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房屋维修基金?
1.维修资金只能在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和设备时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确定的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资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理财外,禁止挪作他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与负担人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条
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一)商品房或者商品房、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改造费用,由有关业主按照各自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2)售后公共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有关业主和公共住房销售单位按照存款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由业主承担的,由有关业主按照各自的建筑面积分摊。
(3)售后公共住房与商品房或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改造费用,按建筑面积比例分配给相关财产。其中,售后公共住房应分摊的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共住房销售单位按照存款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房、非住宅或者公共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共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的商品房或者公共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有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有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关业主持有相关材料,向当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使用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批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转让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入维修单位
(5)如何使用维修资金钥匙盘进行扩展阅读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应当按照所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金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第八条出售公共住房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期金额为当地成本价的2%。
(二)销售单位应当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销售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销售款的30%,从销售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业主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大会应当委托当地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为单位设立账户,并按照房屋户的门号设立分户账户。
(2)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当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出售公有住房的,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
(三)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存放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转入业主大会开立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相关账户移交业主委员会。
第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让后的账户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由当地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督。
第十七条
业主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存款金额30%的,应及时续缴。
业主大会成立的,续期计划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大会未成立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续期的具体管理办法。
㈥ 必须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才能拿到钥匙吗?全额购房需要缴纳
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备案时缴纳契税,交房时缴纳维修基金。
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应在备案日期后90天内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应当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每天增加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在房屋交付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对于第一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资金之日起30日内,将支付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㈦ 为什么拿新房钥匙要交维修基金?
物
业主必须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否则不予交房。维修基金用于以后的维修费用。取之于业主,用于业主。㈧维修基金交新房交钥匙需要交什么费用?
问:新房交房税是多少?
答:1。契税2。住房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住房公共设施专项基金和住房本体维修基金。住房公共设施专项基金简称专项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中的余额资金也转移给房屋的新产权所有人。3.房屋产权登记费4。许可证印花税5。
Q2.问:开发商要收取什么费用?
答:1.房款尾款2.面积差额:根据商品房面积测量技术报告。.装修变更费:根据业主和开发商的补充协议。.停车位资金:对于需要购买停车位的业主,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原购房合同除外,但应注意停车位有产权)5.宽带和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者收取,但交房时不应强行向不想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者收取。建议装修后合理支付,否则可能多支付几个月的服务费。.开通其他增值服务项目的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单独约定的,不予支付。
Q3.问:物业管理收取什么费用?
答:1.物业管理费:以合同约定为准。.北方城市供暖费:物业公司无权强制和提前收取此费用,也无权将此作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水电周转金或保证金:部分物业将收取,但最高费用不得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家庭计量除外)4.停车管理费
Q4.问:物业装修管理收取什么费用?
答: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宜过高,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装修管理费3.垃圾消纳费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费: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没有明确规定。
Q5.问:还有什么其他费用?
答:在交付房屋时,开发商可能会列出相当多的费用支付清单。其中一些是合理的,但很大一部分可能是不合理的。例如,开发商会要求业主支付电力容量增加费、天然气、天然气、电话等初始安装费、开通费等。对此,也可以完全拒绝。具体来说,《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于新建住宅,所有基础设施的成本和安装费用都应包括在房价中。因此,除在合同中明确表示在交付房屋时单独收费外,还属于未注明的费用。如果在合同外增加新设备,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方收费,但在交付房屋时不应强行向不想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方收费。
㈨ 开发商的一手手续,含税维修基金取钥匙钱,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过户到对方名下吗?
你好,网友,我从事房地产行业,可以简单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开发商的一手房程序包括容税和维修基金。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直接过渡到你自己的名字,但你不能直接过渡到别人的名字。如果你直接过度,你需要前进。如果你没有在线签名,你也需要一定的手续费,但手续费不会很高,如果你在网上签名或直接贷款,你可以在网上签名的情况下更改你的名字,但你不能在贷款后产生共鸣,你只能在任命后出售。
好了,网友,我简单的回答了你的问题。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继续向我提问,我会继续为您回答
㈩ 公共维修资金钥匙盘电脑不认怎么办?
所有这些东西都需要安装驱动器才能使用。你可以先在这个盘子的官网下载驱动器,安装后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