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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怎样申请使用

发布日期: 2022-01-17 00:02 浏览:129
核心摘要:此外,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壹』如何申请维修基金?

   

   1.交房前,应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第一阶段,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专用账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资金之日起30日内,将提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专用账户。
2.房屋维修基金还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住房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中的余额资金也转移给房屋的新产权所有人。
维修基金如何申请使用?
维修基金的使用分为一般情况和紧急情况:
1、一般情况
以相关业主、业主大会或物业公司为主体提出使用建议;业主大会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向房屋安全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维修基金转入维修单位。
2、紧急情况
如有紧急情况,不需要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通过。此外,自区县建设委员会或房屋管理局批准之日起24小时内(指工作日)支付。
房屋维修基金可以在哪些情况下使用?
房屋维修基金是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型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
所谓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的承重结构部分(包括承重墙、柱、梁、地板、屋顶等);室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的水管、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水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共设施设备的房屋。
根据建设部的管理办法,维修资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此外,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挪用金额两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吊销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贰』买房时交的维修基金怎么用?

   

   关于维修基金问题,建设部和财政部于1999年1月1日联合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明确规定所有商品房和公共住房销售后应设立维修基金,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和改造。
因此,首先可以明确你有义务支付维修基金,但不一定按购房款的3%支付,因为该办法规定支付比例为购房款的2%-3%。同时,开发公司的做法也有一些缺点,因为该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时,销售单位和购房者应签订相关的维修基金支付协议。当然,这种协议包括支付比例的协议。作为业主,我们不知道这个规定是正常的,而开发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的专业机构,似乎没有理由不知道这个规定。开发公司更合适的方法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与购房者就维修基金的支付和比例达成协议,以避免业主产生这样的想法:这是不是乱收费。开发公司显然不是乱收费。只要他们谈论清楚,他们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我们还需要明确的是,物业公司只收取和管理维修基金,其所有权属于所有业主。维修基金必须存放在专用账户中,专门用于共用部件和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和改造。严禁挪作他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维修基金与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损失的,维修基金应当按照业主的缴费比例退还给业主。

   

『叁』如何缴纳住房维修基金?

   

   各市规定的租赁维修基金价格不同,有的按高层、底层、建筑结构缴纳,有的按购房总额的百分比缴纳。可以详细查询当地市房管局关于租赁维修基金红头文件的规定。

   

『肆』 如何交付房屋维修基金?

   

业主应在房屋交付前支付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支付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房销售时,买卖双方应签订相关维修基金支付协议。购房者应按购房款的2%支付-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4)如何操作维修基金支付扩展阅读: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售后公有住房维修基金来自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这部分基金属于售房单位。

   

2.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房销售收入。公共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维修基金应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为保证维修基金的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单户设置,具体办法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

   

维修基金自存入维修基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维修基金净利息收入转入维修基金使用管理。

   

第九条

   

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商品房销售单位应当将收到的维修资金移交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维修基金应当定期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销售单位或销售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维修资金的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分配。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维修基金使用不足时,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决定,按业主占住宅建设面积的比例向业主续签。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时,维修基金账户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后,应当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账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十日内送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备案。

   

『伍』 如何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各地房屋维修资金抄袭存款标准不同。比如Xi安专项维修资金存款标准如下: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电梯):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电梯):90元/平方米;小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陆』 付款后如何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即大修基金,如电梯坏了可以使用,墙砖掉了可以申请使用。

   

『柒』 如何支付契税 维修基金

   
           
  • 契税征收机关: 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地方税务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具体征收机关.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一般为当地房管局或地税部门)。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http://www.gdltax.gov.cn/km/jsp/search_new/policy_show.jsp?contentId=

  •    
   

契税缴纳标准:

   

以昆山为例介绍:

   

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减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既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也不属于家庭第二套改善住房的契税税率为3%。

   

(另外:1999年8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可选择适用2%的契税税率;2008年12月22日至2010年9月30日购买的普通住房可选择适用1%的契税税率。

   

注:1.普通住房: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府(2005)61号文件规定,我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为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实际交易价格低于同级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内。

   

资料来源:昆山房地产信息网 http://www.ksfc.gov.cn/ks_index/index.aspx

   

注: 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参考当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有关条例》:契税纳税义务发生在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之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性质证明之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申报纳税,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批准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房屋维修基金征收机关: 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房管局、住建局)

  •    
   

房屋维修基金缴存标准: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期金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放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擦考资料:http://ke..com/link?url=--_X3xkcMrFXwborK

   

『捌』 物业维修基金,一般物业公司如何经营?

   

   (一)支付维修基金。
1.维修基金的支付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栋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

维修资金。显然,支付的主体是业主,这是由专项维修资金的性质决定的。《条例》明确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门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业主购买的房屋不仅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还拥有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并承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和改造责任。这部分资金的支出应由购房者承担,而不是由已售房屋的开发商承担。
2.维修基金的支付时间。事实上,专项维修资金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随物业管理费用按月收取专项账户存储,也可以随时向业主收取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这些做法在不同国家分别实施。但考虑到我国法制不完善,业主责任意识不到位,部分地方物业管理费拖欠严重。目前,我国专项维修资金的制度设计应主要在购房时一次性支付业使用到一定年限,维修资金不足时,应向业主续费。
3.维修资金的支付金额。收取维修基金时,一般情况下,物业使用一定年限内所需的资金量可以考虑为购房款的2~3%,或物业单体建筑安装成本的一定比例。
(2)维修基金的管理现状。在收取维修基金时,通常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公司强制收取房屋维修基金、办理产权和支付维修基金的捆绑方式,往往容易造成房屋维修基金的损失或挪用,使业主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可以想象,如此大量的资金掌握在开发商手中,其安全性令人担忧。开发商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利,很容易侵占房屋维修基金。在管理维修基金时,虽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业主大会行使监督权,但对如何监督没有明确的说法。在客观条件下,一些业主委员会成员利用法律漏洞挪用甚至挪用巨额房屋维修基金。更重要的是,一些开发商经常成立项目开发公司。一旦项目开发和销售完成,项目公司就不存在了,业主支付的维修基金也无法追回。个别管理公司将维修基金据为已;一些管理公司滥用维修基金,挪用甚至挪用巨额房屋维修基金。更重要的是,
(三)维修基金乱用问题。

   

『玖』 支付房屋维修基金

   

   一般情况下,房屋维修基金是提前支付的。如果你不支付,你就不会支付房子。物业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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